中专教学部
关于同意颜正序同学退学的决定
发布人:中专部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28   浏览次数:307

我部2018级电子商务专业颜正序同学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学。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根据《<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>(教育部令第41号)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施细则》第三十条规定,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,办理退学手续。经院领导批准,现同意2018级电子商务专业颜正序同学退学的申请。

附退学名单:

18电子商务班颜正序(1803020

中专部办公室

2019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