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。为深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党员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经研究决定,在学院全体党员中开展以“亮身份、作承诺、当先锋、树形象”为主题的“党员示范岗”创建活动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以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为指导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以党风正教风,以教风促学风,激励广大党员教职工树起一面旗帜,以点带面,发挥党员示范岗的引导、带动和辐射作用,进一步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,为学院创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二、创建目标
(一)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。通过开展“党员示范岗”创建活动,使党员队伍素质优良,作风过硬,纪律严明,牢固树立讲原则、讲纪律、讲团结、讲大局、讲奉献的组织观念。
(二)提高党员教职工的工作质量。通过开展“党员示范岗”的活动,充分发挥教职工党员在工作中的作用,提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,提高职业素养,促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和各项工作协调发展。
(三)提高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度。通过开展“党员示范岗”活动,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及服务意识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,密切群众关系,提高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度。
三、创建内容
(一)党员示范岗条件
所在岗位的党员党性观念强、职业道德好、业务水平高、岗位形象好、工作质量优,能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,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具体表现:
1.党性修养好。认真学习政治理论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讲政治、讲大局、讲团结,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师德修养。
2.组织纪律强。严格遵守党的章程,对党忠诚,言行一致,认真执行党的决定,遵纪守法重规矩,切实履行党员义务。
3.奉献意识强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,爱生如子,爱校如家,工作服从安排,任劳任怨,不计较个人得失。
4.工作作风正。有较强的岗位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岗位形象,爱岗敬业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模范执行工作制度。
5.业务水平高。带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锻炼,积极完成教育教学及其它工作任务,争创一流业绩。
6.群众威望高。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在群众中起表率作用。
(二)党员示范岗设置
“党员示范岗”可以分党员个人示范岗和党员集体示范岗,党员个人示范岗由党员个人创建,党员集体示范岗由各级党组织创建。根据党员所在的不同岗位,设置“管理工作党员示范岗”、“辅导员工作党员示范岗”、“教学工作党员示范岗”三类个人示范岗和“先进集体示范岗”。
“管理工作党员示范岗”适用于管理岗位的党员。
“辅导员工作党员示范岗”适用于辅导员岗位的党员(含兼职辅导员党员)。
“教学工作党员示范岗”适用于教学岗位的党员(含双肩挑党员)。
四、创建步骤
(一)活动发动阶段:(2017年9月)各级党组织进行广泛动员部署,全体共产党员要亮出“身份”,佩戴党员党徽,接受群众的监督。
(二)活动推进阶段:(2017年10月—2018年4月底)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员示范岗活动。坚持高标准,严要求,按照“党员示范岗”创建标准,对全体党员严格考核,认真把关,择优选择影响面大、基础性强、代表作用突出的岗位作为重点创建的岗位。
(三)申报评选阶段:(2018年5月)各基层党组织根据“党员示范岗”创建活动平时考核评定的结果,向院党委进行推荐申报。
(四)总结表彰阶段:(2018年6月底前)经院党委综合审核后,进行首批“党员示范岗”审批命名。
五、创建要求
(一)突出真抓实干、从严要求。坚持从严标准,确保“党员示范岗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。
(二)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。“党员示范岗”的创建,是深化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保持党员先进性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和重要载体,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,立足本职岗位,当榜样做表率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普通党员,带头发挥先锋模范、示范、辐射作用。
六、组织领导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“党员示范岗”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。要高度重视,认真按照方案要求,结合实际,精心组织实施,抓好工作落实。
(二)创新开展活动。各基层党组织要拓宽渠道,创新载体,丰富内容,打造亮点,以彰显“一个党员一面旗帜,一个岗位一处亮点”的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。
(三)搞好宣传引导。要大力宣传推广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,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